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依利·司马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依利·司马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私自套用公务车牌;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巨额利益;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办行政许可事项,干预和插手司法、执纪执法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犯罪。
依利·司马义身为党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依利·司马义开除党籍处分,交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