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媒体公布的一份裁判文书,原大连市市委常委金程曾在1998年至2015年间非法接受30多家地产公司行贿,其中涉及王健林旗下大连万达集团,以及王健林密友孙喜双执掌的大连万峰。
据本溪市检察院指控,金程曾在2007至2009年前后利用职务便利为大连万达在企业改制、经营发展方面提供帮助。为向其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彼时担任大连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经理的冷某某曾与2008、2009年先后从公司财务账上取出30万元送给金程。
判决书中提到,行贿人冷某某曾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工商资料显示,2007—2009年间大连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登记备案的总经理名叫冷传金。其早年为公司董事,并于2006年1月被聘用为公司总经理,直到2010年该职位由他人接手。
冷传金在2010年去职后又分别在万达集团内其他业务公司任职。尽管与其相关的资料不多,但作为集团创始初期的老员工,中国首富显然也对其不薄。据证监会去年11月披露的万达商业A股招股书显示,截至2015年6月30日,冷传金仍为万达商业自然人股东之一,共计持股0.265%。
大连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前身为大连西岗区住宅开发有限公司,1988年该公司因濒临破产,被时任大连市西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王健林接手。随后当年便扭亏为盈,该公司也是创业初期的王健林涉足房地产开发的核心资产之一,同时也是当时国内著名的国企改制成功案例。
判决书显示,从2004年8月到2007年9月间,时任大连西岗区区长的金程多次主持召开区长办公会,决定和研究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国有股权事宜,西岗区人民政府2007年9月出函确认对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1996年至2004年间7000万国有法人股历次转让无异议,2007年9月完成企业改制。
另一家被牵扯入该案的企业同样与万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判决书显示,金程曾在2001年担任大连市中山区区长期间,接受大连万峰发展有限公司法人孙某某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公司与中山区XX街小学签订换建合作协议提供帮助,后收取孙某某送给的2万美元。
大连万峰由王健林好友,一方集团董事长孙喜双掌控。工商资料显示,王健林、孙喜双均曾担任该公司董事长。2000年6月,孙喜双接替王健林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其公司曾为大连万达的法人股东。公司后于2006年吊销。
值得一提的是,界面新闻记者查阅该公司历次工商变更信息发现,除孙喜双外,并没有出现过其他孙姓法人。
一手创建大连一方集团的孙喜双过去一直是万达重要的商业伙伴和投资人。其目前同样为万达旗下多个重要业务公司的股东。2010年,孙喜双入股万达院线,持股比例为4.2%,是持股量仅次于王健林的自然人股东。而在万达商业去年底披露的招股书中,孙喜双同样仅次于王健林,持股5.389%。
刚刚完成退市的万达商业眼下正在筹备登陆A股,此次卷入受贿案是否会影响其进程尚未可知。按照证监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得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根据上述判决书描述,这两起受贿案均为行贿人本人出庭作证,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会继续追求其责任。
万达及一方集团方面目前尚未对该事件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