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石油人丢了脸,给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抹了黑,给教育我、帮助我、培养我的石油前辈丢了人,真是无地自容,痛心疾首!”落马1年7个月后,备受外界关注的中石油原“掌门人”廖永远以被告人的身份重回大众视线。
11月3日上午,由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董事、总经理廖永远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历时3小时15分钟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受贿长达13年82次收了1339万余元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容纳60人的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上午8:30,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廖永远被两名法警押上法庭。他没有加戴戒具,身着白色衬衣、藏青色夹克衫,头发干净整洁,紧闭嘴唇,神情黯然。
这是迄今为止德州司法机关审理的级别最高的职务犯罪案件,加上“中石油反腐风暴”“少壮派高管”“上位两年即落马”等话题性标签,使得该案的审理格外引人注目。
德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韩良民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指控廖永远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项罪名:廖永远利用担任塔里木油田勘探开发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指挥,塔里木油田公司经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长,中石油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16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2003年春节前至2015年春节,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39.410173万元。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截至案发前,被告人廖永远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对其中价值2103.156904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根据统计,廖永远共收受16个单位和个人的贿赂,时间持续13年,次数达82次之多。
3日,廖永远在庭审现场。据德州中级人民法院
廖永远收受的金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