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讯,昨日报道了梅城江北东山大道13日早上发生一起车辆柴油洒漏污染路面,随后造成数十辆路过摩托车摔倒的事件。昨日,记者从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了解到,根据相关条例,将对该起洒漏事件的车辆进行处罚。
记者昨日从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了解到,涉事车辆已锁定车牌为湘J-3H053的轻型油罐车,但目前仍未找寻到该辆涉事车辆。
城建支队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洒漏的柴油为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会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扬撒、遗漏生活垃圾以及滴漏污水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