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日起,广西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目前,梧州市的150个加油站中,85%以上的加油站已经完成成品油置换工作,这是记者在12月6日召开的梧州市国Ⅴ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消息。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区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区全面供应国IV标准普通柴油,同时停止销售低于国IV标准的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区供应与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Ⅴ标准普通柴油。
此外,2016年12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为本次车用成品油的置换过渡期,置换时间内允许国Ⅳ车用成品油与国Ⅴ车用成品油并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