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北大教授为雾霾申请信息公开环保部告知延期答复”的消息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
记者2月7日致电申请人北大法学院教授沈岿,他表示,申请信息公开的材料“是1月5号提交的,年前已经得到了答复,这两天传的帖子已经滞后很久了,环保部也答应延后15个工作日给答复。”
“我接到能源局的回复之后发到我的朋友圈里面,说我目前为止不接受任何新闻媒体的采访。”沈岿说,“我想等到环保部的答复一并给我再做表态,能源局没有给我的信息环保部或许会给我。”
今年1月,沈岿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表示,“新年刚刚开始,我孩子就咳嗽发烧。尽管这可能由各种原因造成,但很难说与连续的雾霾天没有关系。”
此外,当时恰逢一则名为“石油焦是雾霾罪魁祸首”的贴子在微信圈流传,沈岿说他与所有网友一样,也非常想知道真相是什么。同时,他希望全国人大尽快成立一个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推动雾霾治理。
1月5日,沈岿就国家能源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限制燃石油焦发电项目规划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向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提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具体申请内容为:1、燃石油焦火力发电项目在国内的数量;2、燃石油焦的来源;3、污染监测数据;4、这些项目的污染与当前的大气污染(雾霾)的关联度;5、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出台本《通知》的背景。
沈岿于1月24日在微信朋友圈公布了国家能源局的回函。对于第5项出台《通知》的背景,国家能源局称,在煤炭消费和燃煤电站总量控制目标约束下,部分地方和企业提出是否允许新建燃石油焦发电项目的问题。在组织专家进行了充分论证后,认为不宜鼓励新建燃石油焦发电项目,以防止高硫石油焦滥用。
《通知》是在国务院于2013年9月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未对以石油焦为燃料的火电厂作出限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于2014年9月联合发布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未对含硫量远超1%的石油焦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出台的。
国家能源局还称,《通知》也是对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联合印发的《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细化和落实,该《办法》提出“严格限制规划建设燃用石油焦、泥煤、油页岩等劣质燃料的热电联产项目”。
对于沈岿申请的第1-4项信息,国家能源局称,截至目前,并未规划、核准或审批过燃石油焦发电项目,因此暂不掌握其申请公开的信息。
同一天,沈岿也收到了环境保护部的书面答复,对于他获取“关于燃石油焦火力发电项目涉及污染的相关信息”的申请,环保部称,鉴于工作需要,需延期15个工作日作出答复。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