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制定《江西省2017年国V标准车用油品保供方案》,将有序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省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我省严禁炼油企业将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以其他产品名义销售给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
严禁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从无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严禁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
同时,为确保全省全面供应国V标准油品,我省将加强成品油运输和配送工作,加强成品油市场监测,做好油品输配调度协调。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配库存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属地安监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