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6日获悉,淄博市工商局日前公布了2016年11月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结果,共组织抽检成品油209组商品,其中3组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抽检根据《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全省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鲁工商明电〔2016〕117号)要求,由淄博市工商局具体组织实施淄博市抽检任务的相关工作。
根据相关检测标准,3组不合格成品油的抽样地址及不合格项目分别为:
高青顺泰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V)”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闪点(闭口)℃/28.0(标准为不低于55);
桓台县侯庄供销社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V)”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硫含量mg/kg,19(标准为不大于10);
淄博正山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汽油(V)”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抗爆性(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94.4/89.4(标准为不小于95/不小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