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南昌县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了100余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70余辆,非法大型储油窝点15处,缴获非法油品约500吨,办理刑事案件8起,刑拘20人,起诉10人,行政拘留33人。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南昌县针对成品油市场开展了持续整治。据了解,该县整治工作于2016年4月启动,整治内容包括全县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重点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设的储油加油设施、无证无照无牌流动加油车(船)、非法储运营销走私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该县建立属地管理制,将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主体,实行限期整改制,将乡镇上报、群众举报、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明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此外,为避免推诿扯皮,南昌县针对非法加油车和非法储油窝点处置机制进行明确,对无牌无照加油车的整治,首先由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法》进行查处;对有牌有照,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不规范经营的加油车,由交管部门依据《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进行查处;对违规储运、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汽油)的,由安监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进行查处;对违规储运、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柴油)的,由市监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油品给予暂扣、没收等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