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环保局、国资办、工商局、质监局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德州市油品质量升级和成品油保障供应工作方案》提出,自2017年10月1日起,全市各加油站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按照油品升级要求,市商务局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会议、新闻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要求加油站建立进货台账,张贴省政府通告。自今年10月1日起,全市各加油站将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而且,加油站自销售升级成品油开始,要在加油站立式招牌、加油机、购销发票上加注“×号汽油(国Ⅵ)”“×号车柴(国Ⅵ)”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