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纳税人在那曲地区尼玛县昆仑加油站加油后,工作人员为其开出了西藏第一张成品油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是西藏对成品油企业发票开具模块进行升级后开出的首张成品油发票,标志着西藏成品油增值税、消费税管理进入信息管税新时代。
据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号公告要求,今年3月1日起,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发票。
据介绍,新的开票模式,有利于强化成品油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管理,成品油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将全流程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