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0日,一艘VLCC型油轮“亚洲进步5号”在大连港缓缓靠泊。这是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保税油库迎来的首批期货原油入库,标志着中国原油期货开始进入交割业务的实质性操作阶段。这一天,是中国原油期货上市的第86天,作为我国期货市场第一个对外开放的品种,它从开始酝酿到最终上市努力了17年。
2001年,上海期货交易所(简称“上期所”)开始研究论证石油期货交易。原油是石油中最大、最基础的产品,而中国已经是原油的进口和消费大国,但由于当时上市原油期货的市场条件不够成熟,交易所对石油期货产品的上市路径作了顶层设计,提出“两步走”的策略:先从石油产品中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燃料油起步,开展燃料油期货交易,积累经验,创造条件,逐步推出其它石油期货。
2004年,燃料油期货在上期所上市交易,经过近10年十分活跃的交易后,由于现货市场发生了根本变化,其衍生品燃料油期货的交易逐渐清淡。2013年,上期所又上市了另一个石油期货产品——石油沥青期货。目前,石油沥青期货的成交量在全球能源期货合约中排第五位。通过这两种期货产品的交易,我国对石油期货合约的设计、交易结算、交割流程、仓库管理、风险控制、市场监管等作了全流程的实际检验和完善,为原油期货上市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与国内其它商品期货品种不同,原油期货从一开始设计时就定位“国际化”,对全球的投资者,包括跨国石油公司、原油贸易商、金融机构开放。2012年,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稳妥推出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的要求。同年,我国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作出修改,删除了限制外国人参与国内期货交易的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参与境内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为原油期货打开了通往世界的大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证监会加快了推进国际化原油期货市场建设的步伐,中央各相关部委、机构与上海市政府从产品设计、交易结算、交割安排、市场参与者制度、标的原油确定、海关申报、税收制度、监管规则调整、跨境监管安排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组织协调和筹备,终于推动原油期货于2018年3月26日正式上市。当日,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与国际石油公司荷兰皇家壳牌的交易部门签署协议,未来按中国原油期货合约价格为基准购买中东原油。
截至7月31日,按单边统计,中国原油期货累计成交量772.53万手,成交金额3.67万亿元,交易量和持仓量已经迈入世界前三。上期所理事长姜岩表示,原油期货的上市,有利于形成反映中国和亚太地区石油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体系,发挥价格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为实体企业提供有效的价格风险管理工具,规避持续经营的风险,同时也有力推动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