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驶入上海水域的船舶将开始使用远比过去清洁的燃油,从而将大幅减少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
本次推广船用清洁燃油的行动,其依据是两部从本月起执行的文件规章。其一,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规划,从4月开始,长三角水域率先要求船舶在“排放控制区核心港口”靠岸停泊期间,使用含硫量不高于0.5%的燃油。其二,根据上海市环保局、市经信委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通告,从4月开始,上海所供应的普通柴油,其含硫量要求将与国Ⅳ标准车用柴油相同,不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将全面停止供应、销售和使用。
简单说,前一个文件针对的是远洋轮所用的燃料油,后一个则针对内河船使用的普通柴油。两部新规执行后,无论是燃料油、还是普通柴油,允许的最大含硫量都将大幅压缩到原先的1/7。经环保和交通部门的初步测算,针对燃料油的新规完全执行后,长三角区域内船舶排放的二氧化硫与颗粒物将分别下降65%和30%。普通柴油标准升级后,单位油耗的二氧化硫排放可削减85%,氮氧化物与颗粒物排放可削减3%到5%。
据市环保局去年发布的一项研究结论,本地的PM2.5来源中,各类“流动源”的贡献率约占29%。在“流动源”中,机动车排污的贡献率约占一半,另一半则来自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如挖掘机、压路机)。实际上,由于大量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业锅炉等也使用普通柴油,因此新规的减排效应并不限于船舶。
业内人士表示,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来看,一艘使用高污染重质燃料油的大型集装箱船,其排放的污染物大约相当于50万辆使用国Ⅳ柴油、日行驶距离在160公里左右的卡车。而对港口城市而言,影响更大的则是载客量在3000人到5000人的豪华邮轮。有人估计,其靠岸后的排污效应大约相当于3000辆至5000辆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