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讯,仅仅因为夫妻闹矛盾,男子驾车从淄博市到阳信县的岳父家,使用汽油放火(未遂)报复妻子家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7月19日下午,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务工的王明(化名)和妻子小青(化名)因感情发生争吵,两人不欢而散,王明在电话里知晓妻子小青回了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商店镇某某村的娘家。两人在电话里再次发生争吵,王明要驾车到小青的娘家与其讲个明白。
当晚8时许,王明驾车从淄博市急急忙忙赶往阳信。快到阳信的路上,王明再次拨打妻子小青的手机,妻子小青称并不在娘家。王明认为妻子小青是在耍他,王明在电话中再次与小青发生争吵,脾气烦躁的王明称拿汽油去妻子小青的娘家放火。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路程,王明驾车来到岳父家,手持装满饮料瓶的汽油和打火机窜入岳父家的卧室内,将汽油倒在地上和床上,王明正想点火时,被在场亲戚夺出。岳父责问王明,王明让问其女儿,随后,驾车离去,并说还会再来。
小青的家人害怕出大事,便报了警,接到警情的阳信县公安局商店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并与报警人取得联系问明情况,晚11时许,值班民警行驶在辖区一环乡路口时,发现一挂有鲁C开头的黑色小轿车与报警人描述的车牌一致,民警驱车将其拦截,并在车上发现满满一盛玻璃水瓶子的汽油,民警迅速将其控制,并带回派出所。
在派出所办案区,经审询,至次日凌晨3时许,王明对放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开口供述:对第一次在岳父家用汽油放火被人夺出未成,在回家路上,越想越生气,再次想起用汽油去岳父家实施放火的念头,并在邻县一加油站购买了10元汽油,想再次返回岳父家放火,没想到,在返回岳父家的途中,被出警民警抓获。
因案情重大,商店派出所将案件移交至县局刑警大队处理,20日,犯罪嫌疑人王明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