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商务厅了解到,上半年,山东省民营炼厂(“地炼”)进口原油1561万吨。按海关总署公布的上半年全国进口原油18653万吨计算,山东地炼的原油进口量已占全国的8.36%。
2015年,我国开始允许符合条件的地炼企业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而山东省拥有我国绝大多数的地方炼厂,该省的东明石化即是全国第一家获得原油进口和使用资质的地炼企业。据山东省商务厅介绍,全省11家地炼企业获得原油进口允许量4143万吨,占全国地炼企业获批总量的75.9%。11家地炼企业今年一季度实现原油进口748.8万吨,占同期全国原油进口9110万吨总量的8.2%。
据山东省商务厅介绍,上半年山东地炼进口的1561万吨原油占全省原油进口的70.2%,金额达277.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