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佛龙公司(Chevron)周一(8月8日)在美国联邦上诉法院胜出了厄瓜多尔雨林污染的诉讼,暂时无需支付86亿美元的索偿。
美国上诉法院判决称:“即使无辜的原告也可能会因代表律师的欺诈行为而蒙受损失。”
雪佛龙公司之前一直指控称,厄瓜多尔污染案中,以StevenDonziger为首的原告辩护律师只是希望从雪佛龙勒索钱财,而早在2013年时,在整个诉讼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一名前厄瓜多尔法官承认,他和他的部分同事在审讯过程中收受了贿赂。
去年9月时,加拿大安大略省法院曾收到一份冻结雪佛龙公司在加拿大资产的申请。
厄瓜多尔雨林污染诉讼最早起于1993年,主要是关于雪佛龙公司在厄瓜多尔境内亚马逊地带的一处油田造成的污染而起。这处油田之前由2001年被雪佛龙收购的德士古石油公司(Texaco)运营。雪佛龙公司强调,在把这个油田移交给国营的厄瓜多尔国家石油公司之前已经进行了清理工作,雪佛龙据此辩称,后者才应该为相关的环境破坏负责。
雪佛龙公司曾于2011年被厄瓜多尔法院判定需要为此次污染事件支付190亿美元的赔偿款,随后索偿额被减至86亿美元。雪佛龙公司一直拒绝进行赔付,并在纽约上诉法院向原告代表律师提起了敲诈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