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也是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国家绿色发展的重要因素,虽然近年来我国油企也在积极履行成品油供应的主渠道责任,为供应清洁能源、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提升大气质量作出了贡献,但由于监管缺失,部分社会经营单位存在未按要求同步推进质量升级、违规销售非标准油品等乱象,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甚至使成品油质量升级对大气污染的治理作用大打折扣。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潘桂妹、王彪认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刻不容缓。
市场监管力度亟待加强
“在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推进的大背景下,市场监管力度亟待加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办主任潘桂妹认为,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是一项重要的国家专项行动,一定要形成市场整治常态化。
由于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需要协调的部门和环节多,国家强势主导和各级政府强力推进是其成功的关键。对此,潘桂妹表示,希望各级政府能够加强组织领导,尽快确定牵头部门和主管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各级政府不仅要全面、持久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市场监管工作,而且要对所有库站油品质量实时监管,切实加大对违规销售非标准油品、调和油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单位的处罚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目标的顺利实现。
为避免出现“一个市场、一类油品、两个标准、两种价格”的乱象,潘桂妹认为,需要对全国范围内所有加油站进行明确:必须全部销售车用柴油,禁止销售非车用柴油。对此,应该尽快出台有关管理条例和办法,为市场监管和执法提供依据。
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政府报批流程长,加之重点关键设备订货周期长、投资额度大,企业资金紧张。如何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步伐的顺利推进是个现实问题。“我建议对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希望国家能够加大对炼油企业成品油质量升级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出台提高贷款贴息的金融政策,开辟环评、安评、节能、职业卫生等行政许可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潘桂妹说。
“多层次整治市场环境也非常有必要,另外,消费者维权意识也要加强。”潘桂妹对日常经营行为方面给出自己的思考,希望能重点查处下列行为:未以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油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油品冒充合格油品,以“山寨”等方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伪造或冒用国有石化企业品牌、标示,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油品的质量、用途、牌号、等级、价格、供应、市场信息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加强税收管理避免国家损失
据了解,国有炼厂加工吨油的税费为1500~1600元,而地方炼厂吨油税费在几百元不等,少的吨油税费仅有100~200元。如此大的税收成本差异,难免导致某些成品油价扭曲,干扰了国有炼厂正常的生产经营,也造成了国家税收的重大损失。“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避免国家税收损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九江石化公司党委书记王彪说。
当下,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尤为重要。对此,王彪建议,加快推进税制改革,健全税收分享体制,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建立税收异常风险评审制度,严格消费税抵扣行为评估,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目前,国有炼厂已完成油品质量升级改造,而部分地方炼厂油品质量还未完全达标,但其利用低成本等优势,使劣质油品混入市场。“这需要提高油品市场准入门槛,并加强对油品市场质量监管,遏制非标油品。”王彪说。
考虑到成品油消费税主要问题是生产环节征收造成的,国际上一些成功做法不失为榜样。“消费税改在油品零售环节征收,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在发票开具中价税分离予以列明。”王彪认为,在零售环节采取价外征收的方式有诸多好处:一是将价格和消费税税金明确分开,可提高消费税透明度,增强消费者对税收成本变动的敏感性,提高节油意识,消费税正确引导消费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真正实现消费税的立法意图。二是消费税形式公开、数额固定,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可减轻生产企业的税负和资金占用等成本,且该成本不会转移至零售企业。三是只要管住加油站,无需再对生产企业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管。
如若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征收点急剧增加,就更加需要地方政府在征收管理上的积极配合与帮助。属于中央税种的消费税要全额上缴中央财政,难免影响地方政府协税护税的积极性,且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考虑,在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方面主动配合愿意不强。“我建议,中央与地方共享消费税。这不仅能够使地方政府获取部分财政收入,调动地方政府共同打击逃税行为的积极性,提高地方政府协税护税的力度,减轻税收部门的征管压力,还可以缓解成品油消费地与税收实现地间的背离,促进税收收入在地区间的公平分配。”王彪补充认为,还要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直供客户纳税征收,增强在零售环节征收的操作性,杜绝税收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