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辖区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运输成品油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龙口市公安局重拳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举报有奖,最高奖励2万元。据了解,龙口市公安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精干警力,细查深挖涉油领域和非法存售油窝点违法犯罪线索,深入摸排“黑产业链”的幕后主使,严厉打击涉油领域的黑恶霸痞势力。
对发现的非法流动加油站点、非法涉油企业及非法存售油窝点、非法存储、买卖、运输汽油等危险物质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快查严惩,一律顶格处罚。通过典型案件的宣传教育,以案释法,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成品油的危害,对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有力震慑,不断提升打击整治效果。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引导全民参与整治行动,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龙口警方共查处涉油案件19起,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16人,暂扣汽油2400余升、柴油500余升,收缴散装油桶23个,扣押改装加油车4辆。
【案例一】
4月12日,龙口市公安局东江派出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将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孙某强(男,62岁,龙口人)、孙某海(男,36岁,龙口人)抓获。经查,2018年10月份,犯罪嫌疑人孙某海购置厢式货车、油罐、加油机等设备,非法大量购进汽油后,伙同孙某强进行非法售卖,共非法获利2余万元。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深挖细查,分别于4月15日、5月6日,将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王某伟(男,48岁)、赵某炜(男,32岁)成功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伟向孙某海非法出售汽油,价值2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王某伟利用赵某炜的一处简易房内的油罐,非法销售汽油40余吨,涉案金额26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强、孙某海、王某伟、赵某炜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龙口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二】
4月29日,龙口市公安局北马派出所民警根据工作线索,在北马镇某村将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嫌疑人殷某某(男,39岁,龙口人)抓获,查获非法储存汽油的油桶11个,内有汽油60余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龙口市公安局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例三】
5月11日,龙口市公安局东莱派出所民警根据工作线索,在东莱街道某村刁某某(男,34岁,龙口人)的汽车内,查获非法储存汽油的油桶3个,内有汽油40余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龙口市公安局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汽油等危险物质具有严重的危害性,一旦发生意外,将严重危及周边建筑物和群众的生命安全,后果不堪设想。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如需加油请到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进行加油,发现有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汽油等危险物质的,应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500-2万元奖励,并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