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王宜林6月13日上午主持召开董事长办公会议,分别审议《集团公司税收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听取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工程可研方案汇报。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汪东进、沈殿成、刘跃珍、徐文荣、刘宏斌、赵政璋出席会议。
与会同志在听取财税价格部所做的《集团公司税收管理办法》和改革与企业管理部所做的《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后,结合国内外环境要求和公司发展实际,进行认真充分讨论,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两个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下发实施。
与会同志在听取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所做的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工程可研方案汇报后,就加强风险研判、市场开发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项目可研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投资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会议指出,研究制定税收管理办法是应对复杂税收环境、推进税收管理依法合规的制度安排,对于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行为,防控税收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对纳税基础工作、纳税筹划和纳税风险业务进行全面系统管理,与已出台的“一规范两指引”等管理制度有效衔接,初步搭建起集团公司税收管理制度体系,能够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支持。
会议认为,制定并尽快出台风险管理办法是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国家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相关要求、加强公司自身风险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公司风险管理架构和各层级的管理职责,明晰了风险管理内容、程序和相关要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程序,有效提高公司对各类风险的防范和管控水平。
会议指出,闽粤支干线作为西三线配套工程,可以作为西二线和西三线在东南沿海地区的联络管道,提高管网调气灵活性,填补粤东地区管道空白。
针对两个管理办法,王宜林强调,制定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办法和税收管理办法是应对复杂经营环境、推进依法合规治企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公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措施,对有效提升公司风险防范和税收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和专业分公司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办法中的各项规定,认真抓好宣传贯彻。要按照“谁主管业务、谁控制风险”原则,落实好风险管理责任,健全风险评估、监督和预警机制,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各类风险可控、受控。
针对闽粤支干线建设项目,王宜林强调,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已列入国家、集团公司和广东省“十三五”规划,建设该项目既是增强集团公司管网调气灵活性、扩大天然气销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国家和地方要求、向粤东地区供应清洁能源的现实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尽快履行可研批复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抓紧组织初步设计和后续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早日实现向粤东地区供气;要进一步落实下游市场需求,加快推进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确保上下游项目同步建成投产。
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股份公司管理层成员、集团公司副总师,以及总部相关部门、专业分公司,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